致北京市政府关于建议修改城市犬只管理规定的信

2013年06月27日

尊敬的北京市养犬管理部门: 

您好! 

我谨代表亚洲动物基金写这封信给您。亚洲动物基金是一个总部在香港的动物福利慈善公益组织,其宗旨为改善亚洲地区所有动物的生存状况和福利。 

近日,我们接到了国内外的大量来电及网络信件和留言,呼吁北京市政府部门修改当地犬只管理条例里关于限制饲养身高超过35cm的犬只及部分其他犬种的犬 只,随后,我们也在各大媒体及网站上确认了此消息。我们非常理解北京市政府因为城市管理的需要,根据现有的政策及条例而对城市犬只进行管理,然而,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全国政治及文化中心城市,我们由衷希望北京市政府能在城市养犬管理上能更加科学及人性化,也更能体现出北京作为首都国际大都市的风范。 

在过去的几年,北京市各部门在养犬管理的工作上,一直起着模范及表率的作用。2004年,北京市将养犬管理登记费用从5000元降低到1000元,随后深 圳、广州等多个城市也先后采取了这种“低门槛”的管理模式;北京市养犬管理部门还特别制作了卡通片形式的关于“文明养犬”宣传片投放于地铁、公交等平台, 呼吁民众共同参与及支持文明养犬;同时,北京市政府在控制流浪猫数量问题上也积极参与,每年定期发放免费绝育券,为社区流浪猫数量控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此之上,我们恳切的呼吁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更加科学的、人性化的修改现行法规,更多的按照科学依据对现有法规中不太合理及完善的条款进行更正及补 充。在此,我们将一些建议附上,希望北京市养犬管理部门能加以听取及采纳,使北京市的养犬管理规定更加有序、有效,人与动物相处更加和谐。 

一、以推广“负责任宠物主人”的理念,代替对城市限养犬种的限制 

对身高在35厘米以上的犬只、烈性犬、大型犬进行了禁养的规定,我们希望北京政府能予以修订。出于对公民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理解政府禁养某些品种的犬类。但是按照犬只大小来决定是否限养或禁养,不仅缺乏科学依据,而且在现实中也很难操作实施。 

犬只的性情是否温顺、行为是否扰民,与体型大小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犬种和主人是否做到文明养犬。很多中大型犬其实性情更稳定温和,服从性更高。国内 外用来探访病人、老人、儿童的公益犬、医生狗和救援犬中都以中大型犬为主。通过科学有效的训练和管理,多数中大型犬完全可以和谐地融入家庭和社会。在香港以及大多数西方国家,限养或禁养的犬只仅仅为4-5种具有斗犬血统的品种,而从来没有根据犬只体型大小对禁养品种进行规定。 

亚洲动物基金会在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开展“狗医生”动物治疗计划,目前已经有超过400位性格温顺的犬只通过了严格的性情评核考试,成为“狗医生”定期对老人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医院等机构进行探访,给无数有需要的人们带去了温暖和欢乐。在这些狗医生中,有超过60%的犬只是背高超过35厘米中型和大型犬,但事实证明他们的性格都非常温顺和稳定。我们的“狗医生”计划已经运作了20多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狗狗咬人等事故,其 安全性已经得到了香港政府的认可。这也说明,像金毛巡回、拉布拉多、圣伯纳等大型犬能够给人类社会带来无可替代的贡献,我们应该给它们生存的权利。 

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考虑,根据犬只身高来规定限养品种同样会给管理带来不少难度。因为犬只年幼时进行登记注册,很难估计成年的体型,特别是品种不明的杂交犬。即便是一些体型本应在限定身高之下的犬只,也可能因为后天喂食等因素在成年后体型超过限定高度,其后果很可能是注册后无法年检。 

我们建议北京市参照香港政府对危险犬只和大型犬的管理方法,禁养烈性犬,并且禁止繁殖、销售,而对大型犬采用不限养但加强出外的管理等措施。另外,我们也 希望对现有已经饲养的禁养犬只,能允许它们进行注册登记并被继续饲养至其自然死亡,但必须在登记前为犬只进行绝育手术,并且出外时严格规定必须由成人用不 超过1.5米的犬绳稳妥牵领,以及特别标识的项圈。在继续饲养的过程中主人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这样在充分保证了公众的安全性时也照顾到了主人和犬只的 权利和福利。 

详细的《人道犬只管理条例的建议》,及《关于针对犬只品种立法限制的反对意见》,请看附件。 

二、对于每户限养一只犬的建议 

虽然我们理解政府对于每户限养一只犬的规定,这样做对改善犬只生存状况以及控制城市犬只数量有一定的帮助。但对于此点,我们仍然建议政府部门能重新考虑, 适当放宽对每户家庭饲养犬只数量的限制。现在有很大比例的养犬者都已经饲养了两只或以上的犬只,特别是饲养小型犬的,普遍都养了两只。饲养两只或以上的犬 只,主人主要是考虑让狗狗有个伴,狗是群居动物,让狗狗有个伴狗狗不会太闷,也可以有效减少一些犬只由于孤独而引起的乱叫等行为问题。 

其实只要犬主按规定文明饲养犬只,养一只和养两只都不会影响到他人。文明养犬的话养两只并不扰民,反而有可能因为能够减少狗狗独自在家的焦虑而大大减少扰民的吠叫等问题。 

而且限制一户一犬,在实际操作上也很难执行,犬主很可能或者对另一只犬不进行登记,或者让其他亲友帮忙登记,甚至就干脆遗弃犬只。因此我们建议应该加强对 犬主的教育,鼓励犬主文明养犬,而不是采取限制的做法,这样的限制很可能最后发现对减少犬只数量并没有效果,反而有可能给政府和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我们 建议放宽一户一犬的限制,即便最后有关部门坚持限制一户一犬,我们也希望政府允许已经饲养了两只或以上犬只的家庭能为他们的所有犬只注册登记,继续饲养这些犬只到其自然死亡。这样人道的处理和规定将能为政府赢得更多的认可和赞许,也避免的犬主遗弃犬只而给政府增加额外的负担。 

三、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扩大犬只出行区域 

过去几年,我们非常高兴看到北京市养犬管理部门在“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了投入,在社区等开展了系列的“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犬只出行是否对外界造成安全隐患以及破坏周边环境卫生,这完全取决于养犬人是否做到文明养犬。若养犬人能做到出门系狗绳、拾粪便等文明养犬的行为,这便能大大减少犬只出行可能对外界造成的问题。所以亚洲动物基金建议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对违反文明养犬行为的养犬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做出处罚,规范养犬人文 明养犬行为。 

另外,犬只是社会化程度极强的动物,它们完全能够融入社区,成为其中一员。每天保持适量的运动,让它们到户外活动并和其它人及犬只进行接触,也是保障犬只 身体以及精神健康的必要条件。在现有的养犬管理法规中,规定了犬只不得进入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上,这不仅会损害了动物的福利,而且对所有遵守法规对自己犬只进行注册的养犬人也有失公平。狗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在当今的都市社会,只要我们加强对养犬的管理和教育,我们一定能创造一个人与动物友好相处的和谐社会。 

我们也建议应在各城区的居住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中开辟专门的遛狗区,以保障犬只能得到基本的动物福利。同时,我们建议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对违反文明养犬行为的养犬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做出处罚,规范养犬人文明养犬行为。 

近年来,亚洲动物基金通过在广州、南京、上海及大连开展养犬管理研讨会的形式,促进了中国各地关于人道管理犬只及控制数量的信息交流。研讨会为各地管理当 局提供了一个共享人道犬只管理的平台,分享了培训教育、犬只登记、犬只绝育以及免疫的信息。对于北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人员能三次出席我们的研讨会,并向与 会代表介绍了北京的一些优秀养犬管理经验,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 

同时我们也再次恳请北京政府能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将现已实行了将近10年的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与时俱进,修订出更为人道的科学的养犬管理条例。同时在执行现有条例的时候,也请采用更人性化的方式和措施。 

此致 

敬礼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联络人

邓轶丹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猫狗福利项目经理
电话:028-83079033-217
传真:(028)830780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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