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头非法取胆黑熊: 2007年9月,越南森林保护局和环保特警队在位于越南广宁省下龙湾的6家养熊场内发现80头取胆黑熊,所有黑熊既没有登记(植入芯片)也没有有效文件证明其来源。越南政府通过在黑熊体内植入WPSA集成芯片来管理、识别养熊场中的取胆黑熊。最后一次为黑熊植入芯片以及信息纪录工作已在2005年2月28日前完成。自2005年3月1日起,任何无登记信息或无芯片植入的黑熊一概视为非法黑熊,养熊场主也将因此被起诉。芯片植入计划的初衷在于终止野外捕捉用于满足养熊场需求的已为数不多的野生黑熊。基于越南政府彻底淘汰养熊业的决议,亚洲动物基金同越南森林保护局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签署协议,并建立能容纳200头黑熊的救护中心。 47/2006/QD-BNN号文件于2006年6月6日由越南农业农村发展局监督实施,规定任何没有芯片登记的黑熊将视为非法黑熊,并予没收(文献编号:2.4)。同时,养熊场主对黑熊只具备持有权,抽胆、贩卖熊胆和熊类制品将视为非法。任何违法行为将按照32/2006/ND-CP号法令和159/2007/ND-CP号文件190章给予严惩。
政府动态 (2007年9月—2008年3月):
农业农村发展局关于处置非法野生动物的新政策:
82/2006号法令于2006年8月开始实施,并允许对黑熊、老虎等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登记注册。该法令实施后,却因条款严格,目前尚无养殖场有资格依法登记注册
1新政策效力范围仅限于养熊场的黑熊,对于养熊场间非法转移的黑熊并没有约束效力。因为按照新政策,非法转移黑熊属违法行为,但囚禁黑熊并不构成犯罪。
新政策颁布前亚洲动物基金所采取的措施: 向总理办公室呈交公函前,亚洲动物基金还未就新政策同农业农村发展局和森林保护局进行商讨。在这期间,亚洲动物基金同森林保护局至少进行了三次正式会晤,而且每次会晤,森林保护局都表示他们向总理办公室提交的公函包含了加强执法和收缴力度的提议内容。
亚洲动物基金和环保组织Education for Nature越南分部(ENV)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80头取胆黑熊的困境。
新政策后亚洲动物基金的应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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